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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按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成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至少每年一次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就董事的委任或重新委任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供建议以及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提名委员会现由执行董事陈朗先生 ( 委员会主席 )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汉铨先生(金紫荆星章、太平绅士)、林建明先生及陈帆城先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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